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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注冊會計師《稅法》教材變化內容總結

來源: 正保會計網?!げ茇S良 編輯: 2003/04/28 08:46:51 字體:

  全書基本內容概述與2003年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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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教材內容豐富,緊跟稅制改革新精神,體現現行稅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最新政策。就其整體結構而言,仍然有十八章,其中包括我國稅收體系中24種稅中的15種稅的具體詳盡的介紹。但在各章節(jié)排序上注重實際工作中各稅種的計算順序,使得這本教材與實際貼的更近。就具體內容而言,細化計稅依據、增加減免稅規(guī)定成為今年新教材變化的主要特點。本教材共分18章,三大部分,結構總覽如下:

  第一部分:稅法概論(第1章)

  流轉稅法(第2-4章)

  第二部分:稅收實體法(第2-16章),包括其他稅法(5-13章)

  所得稅法(第4-16章)

  第三部分:稅收程序法和稅務行政法制(第17-18章)

  第一部分:稅法概論(第1章)

  本部門主要介紹稅法基礎知識的基本概念,為理解稅法體系和學習以后各章奠定基礎。由于本章不涉及操作能力測試,因而在考試中只以選擇、判斷等客觀題型出現,分值較少。

  第二部分:稅法實體法(第2-16章)

  本部分由15個稅種組成,主要介紹實體法各稅種的政策規(guī)定,是教材的核心內容。15個稅種按征稅對象不同,又可分為三個層次:

  1、流轉稅法:即以流轉額(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包括教材第2、3、4章,涉及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三個稅法。流轉稅部分在歷年考試中分值占20%-30%,各種題型都會出現,因而考生應全面掌握與理解教材內容,明確各稅種的區(qū)別與內在聯(lián)系,把握計稅依據確定、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等問題。

  2、其它稅法,包括稅種有資源稅類、特定目的稅類、財產行為稅類、關稅,涉及教材第5-13章,共9個稅法,它們是:城市維護建設稅法、關稅法、資源稅法、土地增值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房產稅法、車船使用稅法、印花稅、契稅法。這些稅法在近兩年考試中分值一般占1.5_20%左右,題型主要集中判斷、選擇這種客觀題中,有時也在計算題中涉及這類稅法內容,考生應理解熟悉各稅法的主要法律規(guī)定,特別是征稅范圍與納稅人、計稅依據、減免稅、納稅期限與地點等。

  3、所得稅法,即以納稅人收入扣除成本、費用、損失后的余額(純收入)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類稅,包括教材第14、15、16章,涉及企業(yè)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三個稅法。所得稅部分在歷年考試中分值占30%-40%.各種題刑都出現,還經常與其它稅法或稅收管法結合出題,考生也應全面掌握與理解教材內容,特別是各所得稅法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減免稅規(guī)定等。

  第三部分:稅收程序法和稅務行政法制(第17-18章)

  這部分內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為核心,它是我國第一部稅收程序法,主要介紹了稅務管理、稅款征收、稅務檢查、違反稅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問題。這部分內容包括教材第17、18章,涉及稅收征收管理法和稅務行政法制兩章,在考試試卷中分值一般在10%左右,題型主要分布在判斷、選擇這種客觀題上,綜合題多見于征管法同流轉稅或所得稅結合。學習這部分內容重在理解、熟悉稅收征收管理程序上的法律規(guī)定,以及違反稅法規(guī)定的行政或法律責任。(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p>

  (二)2003年教材主要變化內容

  根據2002年稅收新政策及2003年《稅法》課程考試大綱,2003年《稅法》教材變化較大,主要表現在:

  1、實體法15章結構有變動

  以往教材將15個實體法稅種先按征收部門排列:稅務部門征收稅種、財政部門征收稅種、海關征收稅種;再將稅務部門征收稅種按重要性排列:流轉稅、所得稅、其他稅。2003年教材在稅種排列順序上進行了調整,按各稅種的計算順序進行排列:流轉稅、其他銷售稅金、財產銷售稅金、財產行為稅、所得稅,目的是在計算各項所得稅時對稅前準允扣除的稅金掌握其計算方法。

  2、各章增加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例題

  3、2003年各章節(jié)內容的主要修訂和變化要覽:

  第一章稅法概論

  1.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范圍的規(guī)定;

  2.細化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的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

  第二章增值稅

  1.增加減稅和免稅規(guī)定;

  2.增加加油站成品油銷售的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3.年審和臨時一般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4.對舊貨、舊車銷售的征稅規(guī)定按2002年1月1日的新政策進行調整;

  5.外購免稅農產品計算扣稅的扣除率執(zhí)行2002年1月1日起的新政策,即由原來的10%調整為13%;

  6.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應納稅額的計算;

  7.出口不退稅也不免稅范圍里修改了計劃內的原油(13%退稅率)和電解銅(17%退稅率);

  8.部分貨物出口退稅率的調高;

  9.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入允許退稅的貨物的退稅率規(guī)定;

  10.2002年1月起,出口棉花、大米、小麥、玉米的增值稅實行零稅率;

  11.免抵退稅辦法與先征后退辦法的實施范圍;

  12.免抵退稅規(guī)定與公式的變化;

  13.先征后退計算的變化;

  14.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處理。

  第三章消費稅

  1.細化征稅范圍和稅率;

  2.改正含稅銷售額換算規(guī)定中的錯誤。

  第四章營業(yè)稅

  1.細化金融保險業(yè)的納稅人,增加金額保險企業(yè)營業(yè)稅計稅營業(yè)額的有關規(guī)定;

  2.按稅目對計稅依據各理論;

  3.細化金融保險業(yè)的計稅依據;

  4.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營業(yè)稅勞務的征稅問題;

  5.增加稅收優(yōu)惠條款,補充了減免稅優(yōu)惠中有關規(guī)定;

  6.金融企業(yè)貸款業(yè)務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權責發(fā)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轉換期改為90天;

  7.細化金融保險業(yè)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根據2002年1月1日金融企業(yè)會計制度,對金融保險企業(yè)營業(y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

  第五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增加教育費附加規(guī)則。

  第六章關稅法

  教材沒有調整和變化。

  第七章資源稅法

  調整稅收優(yōu)惠中冶金聯(lián)合企業(yè)礦山鐵存放石資源稅減按規(guī)定標準的40%征收及中央財政補助的內容。

  第八章土地增值稅法

  1.增加了清晰的稅率表;

  2.增加了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的規(guī)定。

  第九章城鎮(zhèn)土地使用法

  教材沒有調整和變化。

  第十章房產稅法

  1.細化納稅義務人;

  2.計稅依據中增加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的規(guī)定。

  第十一章車船使用稅法

  教材沒有調整和變化。

  第十二章印花稅

  在計稅依據一節(jié),針對不同借款形式,細化了借款合同的6種計稅依據規(guī)定。

  第十三章契稅法

  細化征稅對象規(guī)定中房屋買賣的幾種特殊情況。

  第十四章企業(yè)所得稅

  1.明確出口退增值稅不交納企業(yè)所得稅而出口退還消費稅是影響計稅所得交納企業(yè)所得稅的;

  2.明確受贈實物資產的的清理費用可計入“費用”、“營業(yè)外支出”中而在所得稅前變相扣除;

  3.金融企業(yè)應收利息收入實行權責發(fā)生制與收付實現制的轉換期改為90天;

  4.增加新股申購凍結資金利息收入如何征收所得稅;

  5.公益救濟性捐贈中增加通過中華社會發(fā)展基金會對四類宣傳文化事業(yè)的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以內的部分,在計算計稅所得時予以扣除;

  6.增加加油機稅控裝置及相關費用的扣除規(guī)定;

  7.增加支付給職工一次性補償金如何稅前扣除的規(guī)定;

  8.明確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受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不能提取折舊;

  9.強調已出售給個人的住房租金收入納入住房周轉金的出租住房不能提取折舊;

  10.明確福利彩票發(fā)行的銷售收入暫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11.增加西部大開發(fā)的所得稅優(yōu)惠;

  12.增加轉制科研機構享受的所得稅優(yōu)惠;

  13.申報表主表報表說明有調整變化;

  14.增加申報表附表。

  第十五章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1.預提所得稅稅率自2001年1月1日起調整為10%;

  2.增加追加投資項目的優(yōu)惠政策;

  3.刪除出口企業(yè)稅收優(yōu)惠;

  4.增加西部大開發(fā)的稅收優(yōu)惠;

  5.增加再投資退稅的補充規(guī)則。

  第十六章個人所得稅法

  1.細化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和計稅規(guī)則;

  2.增加為納稅人代付稅款的計算方法;

  3.細化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算規(guī)則;

  4.修正補充扣繳義務人的義務和應承擔的責任;

  5.對于工資薪金所得征稅范圍有補充內容;

  6.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稅前扣除項目進行了補充,個人出租住房所得的稅率自2001年1月1日起調減為10%。

  第十七章稅收征收管理法

  1.增加稅務登記證的作用和管理的內容;

  2.增加銀行帳戶管理的內容;

  3.細化設帳范圍、時間以及對會計核算的要求;

  4.增加納稅申報應帶證件、資料的相關要求;

  5.按照征管法細則對延期申報進行進一步明確;

  6.按照征管法細則對延期納稅的條件進行進一步明確;

  7.增加強制執(zhí)行措施的其他注意事項;

  8.細化稅款不同的追征期的依據;

  9.增加稅款入庫制度規(guī)定;

  10.增加稅務代理人違規(guī)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章稅務行政法制

  改正行政處罰種類中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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